当全行业都在谈BIM 2.0、Data+AI、一模到底,有一个环节却被严重低估了——你把模型建得再好,最后怎么给别人讲清楚?
7月,BIM行业在经历什么?
过去两周,住建领域的人工智能政策密集得像盛夏的雷雨:
- 广西(7月20日):印发《住建领域"人工智能+"三年行动方案》,28项重点任务——BIM被反复提及为核心载体
- 江苏(7月15日):发布13项攻坚场景。苏州工业园区AI审图效率提升50%,无锡上线全国首个全国产化BIM智能审查系统,南京建成全国最大规模城市级BIM数字底座(覆盖约30万幢建筑)
- 厦门(7月13日):七大AI应用场景锁定——AI+勘察设计、施工安全、工程质量检测…
- 重庆推行"无图建造"——三维模型将替代二维图纸成为唯一法定交付物
- 信创国产化倒计时——2027年底国企信息系统须基本完成信创替代,建筑行业明确纳入。上海预计2026年国产BIM软件市占率破半壁
这些信号指向同一个方向:BIM正在从"加分项"变成"必选项"。
但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着行业:BIM模型建好了,怎么汇报?
从"有模型"到"讲清楚",中间隔着一整条鸿沟
设计院用Revit、同豪、路易等软件建了精细的BIM模型,但到了方案评审环节,投影仪一开,还是切回到PPT截图。评委们看到的,是一个个静态的二维图片,旋转不了、缩放不了、看不到空间关系。
施工单位用BIM做了施工组织策划,但在项目例会上,汇报人对着PPT念方案,监理和甲方想象不出那台塔吊在狭小场地里怎么转得开。
业主方花了大价钱要求BIM交付,但拿到的是一堆文件——Revit模型、IFC文件、Navisworks漫游视频,没有统一的查看工具,无法形成"可汇报、可复核、可存档"的交付物。
模型≠汇报,汇报≠模型。两者之间,缺一个能把模型"讲出来"的平台。
BIM 2.0的关键命题:数据不能只存着,要能"说"
广联达近期发布的《BIM应用与发展迈向2.0新阶段》白皮书提出:
BIM 2.0不是BIM 1.0的升级版,而是一次范式重构。核心价值从"出图和可视化"转向"数据应用"。以DATA+AI为核心驱动,实现全专业协同、全过程优化、全要素融合。
翻译成人话:BIM模型里的数据,不能只存着,要能被调用、被展示、被理解。
这正是图新说(工程版)的定位——不是建模工具,而是汇报与交付平台。
图新说基于自主研发的三维GIS引擎,核心做了三件事:
- 多源数据融合:CAD、BIM(Revit/国产同豪/路易等)、GIS、无人机航测(倾斜模型、正射影像、DEM/DSM、激光点云、全景照片)全部可以加载到同一个三维场景中,实现"现状+设计"一体化呈现
- PPT式交互汇报:采用传统PPT的页面结构和翻页逻辑,学习成本趋近于零。但每一页的内容从"静态图片"变成了"可交互的三维场景"——缩放、旋转、标注,汇报人随心操控
- 一键成果交付:汇报完成后,所有数据、标注自动打包,生成独立的项目文件。接收方不需要安装专业软件,双击即可查看

"一模到底"的最后一公里
重庆今年以来力推的"无图建造",有一个鲜明主张:三维模型应该作为唯一的法定交付物。
这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设计院的BIM模型不仅要"能看",还要"能讲"——在方案评审会上讲清楚设计意图,在施工交底会上讲清楚施工组织方案,在竣工验收时讲清楚"怎么建的"和"建了什么"。
图新说在这个链条中扮演的角色很清晰:把建模工具的成果,变成每个人都能看懂的汇报。
把Revit的模型导进去、把倾斜摄影的实景加载进来、把CAD的管线叠加上去——然后这个三维场景就成了你的"汇报沙盘",你想展示哪里就飞到哪里,你想标注什么都随手可标。
政策的东风,产品的舞台
回顾近期的政策密集程度:
| 时间 | 政策/事件 | 对三维汇报的利好 |
|---|---|---|
| 7月 | 住建部"人工智能+住建"多省落地 | AI审图+智能化审查需要三维交付物 |
| 7月 | 信创国产化2027倒计时 | 国产BIM+GIS平台直接受益 |
| 7月 | 南昌BIM示范项目评选 | 优先评选BIM+GIS、数字孪生项目 |
| 9月 | 住建部令第61号施行 | BIM纳入城建档案移交法定要求 |
BIM 2.0来了,三维汇报这件"小事",可能比你想象的更重要。
写在最后
"为三维汇报而生"——这是图新说被定义的第一句话。
在这个BIM从1.0迈向2.0的转折点,我们希望做的是:让每一个辛苦建模的工程师,都能把成果讲得漂亮、讲得明白、讲得让人点头。
图新说 | 让每一寸空间都有数字灵魂

参考来源: - 广联达《BIM应用与发展迈向2.0新阶段》白皮书(2026年7月) - 住建部广西/江苏/厦门"人工智能+住建"相关政策文件(2026年7月) - 重庆"无图建造"新模式相关报道 - 中科图新《基于GIS+BIM的工程三维可视化汇报解决方案》 - 住建部令第61号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》